國際獨立人權專家團1日發表審查台灣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狀況的初步報告,針對生命權部分,專家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條文雖然沒有明言禁止死刑,但表達了國際間廢除死刑的趨勢,而台灣的國家人權報告也提到死刑是殘酷的,但台灣仍執行死刑。
專家建議台灣政府應更努力廢除死刑,首先要暫停執行,在完全廢死之前,也應謹慎遵守執行死刑的保護措施,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諾威克(Manfred Nowak)說:『(英文原音)2011年全球大約20個國家執行死刑,台灣是其中之一;專家強烈建議致力廢除死刑,首先立即可做的就是暫停執行,以遵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案。』
專家指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被判死刑的人都有權尋求特赦或減刑,但他們認為台灣過去3年執行的11次死刑都違反這個規定。
此外,專家還特別舉出蘇建和以及邱和順這2個個案,強調任何遭受刑求的案件都不應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