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陳映竹臺北廿八日電)財團法人大鵬文教基金會空軍子女獎學金暨遺眷子女、身心障礙子女獎(助)學金現正受理申辦,凡符合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三月卅一日前向該基金會提出申請。 大鵬文教基金會表示,獎學金申請資格為空軍現役官士兵及遺眷子女,凡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科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大專院校理、工、醫、農科達八十分以上)者,以及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評量成績獎懲記錄中不得有累積小過乙次(含)以上處分,且在學年齡限廿六歲以下,方可辦理申請。 申請空軍遺眷子女助學金申請資格為空軍因公殉職及因作戰或執行飛行任務殉職人員(含聘僱飛行教官)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仍在學者為限,且在學年齡限廿六歲以下。 申辦身心障礙子女獎(助)學金資格則為現役官士兵(含遺眷)的子女,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就讀小學以上,申請時以仍在學為限,在學年齡同樣為廿六歲以下。 有意申請空軍子女獎學金者,須填具乙份申請書、檢具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單位章或主管職章)及學生眷補證影本(遺眷子女請繳撫卹令影本、撫卹終止者請檢具證明文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或檢具繳費收據(應屆畢業生檢具畢業證書影本)、前學期成績證明文件正本(須有分科成績)。 申請空軍子女遺眷獎(助)學金則應填具申請書乙份、檢具撫卹令影本(撫卹終止者請檢具證明文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學期在學證明書正本或檢具繳費收據(應屆畢業生檢具畢業證書影印本)、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學科成績須有分科成績)。 身心障礙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者須備妥以下資料:填具申請書乙份、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單位章或主管職章)、學生眷補證影本(遺眷子女請繳撫卹令影本、撫卹終止者請檢具證明文件),學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學期在學證明書正本或檢具繳費收據,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正本。 相關申報資料逕寄「財團法人大鵬文教基金會」臺北巿仁愛路三段一百四十五號二樓,或電洽(02)27312045張得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