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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判賠755萬 像「傷口灑鹽」

自由時報/ 2013.02.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姚岳宏/台北報導〕印度裔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後逃逸,去年刑事判決定讞前夕,林克穎持友人護照變裝逃回英國,舉國譁然;黃俊德的父母所提附帶民事求償932萬元,台北地院昨天宣判,林克穎應賠償黃父359萬餘元、賠黃母396萬元,共應賠償755萬,但即使如此,林克穎在台已完全脫產,家屬求償無門,就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也無資格申請。

黃俊德的姊姊昨聞訊無奈地說︰「判賠有什麼用呢?重點是趕快把人抓回來!」黃女說,政府「把人顧到不見」、「還是大搖大擺走出台灣」,且隔空嗆聲「要人權」,實在很囂張,如今判賠不但沒有意義,感覺「是在傷口灑鹽」!言語之中盡是無奈。

黃的雙親委任律師莊乾城說,黃家經濟不佳,「應該不會上訴」。林克穎的委任律師昨不在事務所,沒有回應。

林克穎落跑前,黃的家屬已先收到保險公司理賠的強制責任險理賠金140萬元,今年1月得知林已潛逃後,家屬一度考慮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但研究後才知已請領理賠金者,就喪失申請補償金的資格。只能寄望政府協助跨國求償,但未接獲公部門的協助與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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