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遴選台北市市庫代理銀行案」在去年7月5日公告招標,受理申請時間3個月。由於申請銀行僅2家,未達3家招標規定,依投標及遴選須知規定宣告流標。
為利檢討招標文件內容,財政局重新辦理遴選,去年11月間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機構提出建言及書面意見,經綜整建議意見後先後召開2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財政局財務管理科表示,全案1月分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以及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就招標文件內容討論定案,並經報市府核定後,2月26日辦理第二次公告招標,申請期間3個月,截止日到5月底。
財務管理科表示,招標案原則上有3個月審標期,一切順利預計在9月評選出優勝銀行,經報請市議會同意後即可辦理簽約;代庫期間7年,經市府同意後,得再續約2年。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全案期望藉由回歸市場競爭機制及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依法遴選出優質市庫代理銀行,達到提升代庫服務品質、降低代庫成本,以及強化市庫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