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桃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718,以下稱「桃園大飯店」)普通股應
賣股數,截至民國102年02月27日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11,515,000股。本次公開收
購條件均已經成就,爰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收購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
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桃園大飯店之普通股至102年03月04日下午3點30分止。
提醒欲參與應賣桃園大飯店之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
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382-6789或查詢日盛證券網站
http://www.jihsun.com.tw。4.其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購
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2)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
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
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