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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破傷風 每10年追加疫苗讓抗體「傳便便」

欣傳媒/丁彥伶/台北報導 2013.02.26 00:00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26)日發布一例破傷風的死亡個案,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提醒,破傷風有列為嬰幼兒的預防接種項目中,最後一劑是在小學入學前,由於破傷風疫苗接種後可維持10年以上的保護力,由於破傷風桿菌普遍存在土壤等自然界中,提醒民眾每10年應該補接種破傷風疫苗。

衛生署防疫醫師羅一鈞表示,這例破傷風死亡病例是居住在屏東的75歲女性,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病史,血糖控制不佳,於1月29日打掃自家庭院時,足部遭椰子樹葉刺傷,雖然在隔日有到診所接受抗生素與注射破傷風類毒素一劑,但在2月6日仍發病送醫學中心,但次日發生器官衰竭,2日8日過世。

羅一鈞提醒,受傷後再接種破傷風類毒素不一定都會產生保護力,因為注射破傷風類毒素是刺激自體免疫系統產生抗體,但是抗體產生需要時間,若來不及產生抗體,或深口刺入太深,就可能發病,所以破傷風疫苗不能等受傷時才打,而應該是定期接種,讓抗體隨時「傳便便」以備不時之需。

台灣目前每年約通報10餘例發病病例,但因國內治療品質愈來愈好,所以近10年來包括這一例只有5例死亡病例。目前破傷風疫苗接種,分別在出生後2個月、4個月、6個月及18個月大,嬰幼兒免費接種含破傷風在內之五合一疫苗,最後一劑是小學入學前接種含減量破傷風混合疫苗,疫苗可維持保護力10年以上,為保持預防破傷風的抗體,建議民眾每隔10年自費追加一劑疫苗。

並且提醒民眾,平時清理家園或工作時,若發現傷口有被土壤、塵土或動物及人類糞便污染,或被生鏽的器具割傷,應儘速就醫治療,並主動告知醫師傷口污染情形。

除傷口妥善處理外,醫師也會評估是否接種相關疫苗史及感染破傷風的風險,決定是否追加破傷風類毒素,或是否應該合併使用破傷風免疫球蛋白(TIG)。

破傷風桿菌從桿菌汙染傷口侵入血液,潛伏期約3至21天,常見初期症狀為腹部僵硬及肌肉痙攣,典型的破傷風痙攣現象,會沿著脊骨肌肉痙攣,身體不由自主地向後彎曲,呈現半圓形的弓狀,並有肌肉收縮疼痛躺下時僅頭和腳著地,俗稱「腳弓反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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