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明光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百零二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4.召集事由:壹、報告事項一、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二、民國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三、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之影響。貳、承認事項一、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參、討論事項一、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二、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三、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肆、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年之盈餘分派內容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前40天前另行公告。二.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明事項如下:1.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受理期間:訂於102年04月03日起至102年0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務請於102年04月15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提出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3.受理提案處所: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30076新竹市科學園區新安路7號。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048125)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