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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同致電子補充現增發行價格相關事項

中央商情網/ 2013.02.26 00:00
日  期:2013年02月26日公司名稱:同致電子(3552)主  旨:補充本公司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相關事項發言人:吳炳溪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4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400,000元整。6.發行價格:新台幣5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54,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54,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80%,計1,232,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37500902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尚有剩餘之畸零股及員工或股東未認購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3/12(2)最後過戶日:102/03/07(3)停止過戶日期:102/03/08 ~ 102/03/12(4)股款繳納期間:102/03/14至102/03/20為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102/03/21至102/03/22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日。(5)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南崁分行(6)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北桃分行(7)本次增資繳款期間未滿1個月,故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茲擬訂定催繳期間為102年3月21日至102年4月21日。(8)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或實際需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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