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2/262.公司名稱: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94年9月12日台證密字第0940102638號函 辦理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高流動資產共計新台幣(下同﹞63,301,122元,其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63,301,122元。 二、本公司短期借款共計新台幣123,588,067元,其中: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801,185元。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786,882元。6.因應措施:茲針對短期借款共二項分別列出因應措施如下: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801,185元: 本票到期日為102/03/07;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0,786,882元: 本票到期日為102/03/12;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1月底止月付利息共計380,000元,故短期財務方面 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