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看似只是台新金與吳東亮的哀愁,股價因合併案瞬間暴漲暴跌,過幾天也逐漸被投資人淡忘,只是此案攸關企業對政府行政權的信任度,政府若昨非今是,教企業如何是從?這不只是吳東亮的問題,全國的企業主都在看,為何持有彰銀股份最多的台新金不能併彰銀?
就法論法,依公司法精神,公司經營權是看股權,股權大者取得經營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財政部以官股管理者的身分,強硬反對台新銀行與彰銀合併,我們只看到掌權者跋扈的嘴臉,並未看到政府有依法行政。
若政府認為台新金持有彰銀22.5%股份,是當初阿扁二次金改時的不當決策,因此反對兩個金融機構合併,這也很簡單,政府就編列預算,以當初發行特別股每股26元的價格,把台新金手上的彰銀股份買回去,來落實政府所謂的金融秩序。
但政府既不讓兩者合併,也不願花錢買吳東亮手上的彰銀股票,這是霸道加耍賴,吳東亮滿肚子委屈就算了,還要向財政部道歉,這其中可能有不為外界知道的壓力,沒多久就傳出台新金併紐約人壽的審核進度停滯不前,這實在是太巧了,看來我們政府果然是只會關門打小孩的大有為政府。(金貝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