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2/252.捐贈緣由:持續推動有機農業之公益事業。3.捐贈金額:新台幣60萬元之額度內。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和諧有機農業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關係人(本公司為其主要捐助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