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2/02/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蓋曼群島商集富亞洲科技第五基金公司 代表人:林昱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16~103/06/16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