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陽光能自2月25日起至3月11日以人工管制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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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日期:2013年 2月23日主旨:檢送102年2月23日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相關事項如說明。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 2月23日一、有價證券:陽光能﹝代號9157﹞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
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
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百零二年三月
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或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則順延執行
〕。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
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
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
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