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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糾紛多 玩家練功別忘自保

自由時報/ 2013.02.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身經百戰的遊戲玩家,除了在虛擬網路練功,現實世界可別忘了先研讀自保招數;消基會提醒,發生糾紛時,直接找業者救濟可比報警來得快又有效!

線上寶物被盜 消基會建議找業者申訴

寒假結束,消基會、地方消保官受理的線上遊戲申訴案件激增,消基會指出,許多消費者誤以為遊戲寶物被盜得找警方報案,因為怕麻煩往往放棄權益;事實上,「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已有許多保護措施,消費者練功前應先詳讀。

已有十多年線上遊戲資歷的網路玩家溫子豪昨現身說法,在學生時代自己的遊戲寶物曾被盜、連遊戲主角也失聯,但當時因為沒有定型化契約保護,加上不敢跟警方報案、不敢告訴父母,業者又推說是他的電腦中毒,讓玩了三年、遊戲主角已達到發光頂級的他瞬間損失數萬元,心中委屈、心痛不已。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說明,如果線上遊戲中的寶物遭盜取,導致虛擬錢幣、道具、經驗值出現損失,建議不要向警方報案,可透過業者協助通知可能的盜用者於七天內說明,如未說明,業者就必須協助回復遭不當移轉的寶物等電磁紀錄。但他提醒,前提是消費者有使用業者提供的免費安全裝置(防盜卡、電話鎖),如果消費者未使用,則業者有權決定是否回復寶物等電磁紀錄給消費者。

此外,定型化契約也規定業者系統或電磁紀錄一旦受破壞,導致系統不安全、程式有漏洞時應儘速回復,造成消費者損失也必須負賠償責任。

由於多數業者限制玩家不得使用「外掛程式」,一旦被發現,玩家將被停權,卻因為業者系統判定失誤,以致可能誤鎖無辜玩家。

徐則鈺提醒,如因外掛程式等問題誤遭停權,一定要向業者申請「遊戲歷程紀錄」,證明清白,依規定業者保存的遊戲紀錄不得低於三十日,查詢費用以二百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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