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2日下午邀集醫界、法界專家學者,針對「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進行討論。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在會中指出,應該將緊急意外事故的病人排除在無心跳器捐之外,劃出討論範圍。
經過意見交換後,會中專家皆初步同意台灣開放無心跳器官捐贈。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病人如果經2名專科醫師確定為生命末期、死亡已不可避免,並在家屬同意下撤除維生設備,如果心跳停止5分鐘之後,即可進行器官捐贈。他說:『(原音)至於是要2分鐘、5分鐘、10分鐘,我們是認為5分鐘比較好,比較符合人性。時間比較短當然器官受到傷害的情況比較小,可是對家屬來講可能會不太容易接受。』
台大生醫暨科技倫理法律與社會中心主任蔡甫昌則表示,心跳停止的器捐在歐洲許多國家已經行之有年,台灣討論開放時應考慮民情,必須確定病人在死前的照顧沒有受到損害、並確保病人與家屬的意願,最好器捐勸募與執行移植的團隊能夠分開,避免瓜田李下。
李伯璋表示,22日進行的只是初步討論,至於是否需要修法,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目前與會專家傾向於單純修改摘除準則,不需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