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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或首次申報族想適用稅額試算 需於2/15~3/15申請

NOWnews/ 2013.02.22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為服務今年首次報稅的社會新鮮人,以及恢復薪資所得課稅的軍教人員,如果想省去填報申報書的困擾,可以在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向各地區國稅局提出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但如果民眾不想讓國稅局代為計算綜所稅,同樣也必須在相同時間提出申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果不想讓國稅局代為計算綜合所得稅額,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或以「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名簿戶號」其中一種方式,在2月15日起至3月15日登入服務系統後,提出申請。

國稅局表示,為協助沒有報稅經驗的報稅新鮮人順利完成申報,今年也首次提供首次申報的民眾,可以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但是因為國稅局對納稅人的各類所得、扶養親屬免稅額、扣除額等資料,尚未蒐集詳盡,所以,民眾必須是所得單純、擬採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以及當年度沒有結、離婚或夫妻分居等情形。

民眾在完成申請後,可在4月25日起至5月31日止,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鍵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民國出生年」,即可查詢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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