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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員工平均有1/4工時「無產值」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2.21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2.21 鄭凱榕/綜合報導

奧地利「上奧地利邦工商會」委託市場研究中心IMAS新近完成之調查顯示,平均每位奧國員工每年在工作崗位上約有26.5%之工時,係屬於無生產貢獻之狀態,應適當修改勞工法加以導正彌補。上奧地利邦「勞工聯盟」則嚴詞抨擊,企業主不應凡事只求提升產能而不照顧勞工身心健康。

根據經濟部國貿局21日公布在官方網站經貿資訊網的消息指出,奧地利、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駐奧地利代表處經濟組引述《奧地利新聞報》(die Presse)20日報導,「上奧地利邦工商會」(Wirtschaftskammer Oberösterreich,簡稱WKOÖ)與IMAS研究顯示,奧國雇主平均每年支付員工薪水約260天(365天扣除周休2日),而平均每位員工實際有產能的日數僅約191天。

根據IMAS研究調查資料顯示,奧地利員工依法享有以下福利:員工得享「給薪」休假25天;年度國定假日合計13天;上奧地利邦每位受僱人員年請病假平均達13.5天;其他短時間外出,諸如就醫、臨時家庭照護、搬遷安頓等,多數只以口頭報備,不另正式請假者,年度合計每人平均約達2.9天;其他公務時間卻辦理私事者,例如吸菸、講私人電話、喝咖啡、上網處理私事等,平均每人每年達14.5天。換言之,平均約有1/4以上的工時並無產值。

因此WKOÖ建議,為提高奧國勞動產能,應朝以下方向修法:

一、員工非因「執行公務」而衍生的傷病假,第1日雇主得免給薪水。若超過1日之後的病假日數,員工則須支出人事開銷之「自付額」。此一原則先確立後,計算公式則可以討論;

二、在員工請病假之日數,彈性調降雇主之社會保險、退休提撥等負擔額度,減輕企業負擔,或研究調降「公司稅」率;

三、加強稽查員工藉故裝病請假之怠工及詐領社會保險案例,並施以適當之處罰以儆效尤;

四、對於請「療養假」以及其他非執行業務所需之進修、差旅假別,應自個人年度休假日數中扣除;

五、反對政客競選亂開支票,繼續增加企業應付員工帶薪假之類別。

奧國社會法及勞工法專家普洛格(Erhard Prugger)表示,前述部分建議已有歐盟國家如瑞典採行,成效良好,員工藉故請傷病假的情形徹底改觀,奧地利應檢討仿效。

但是另一方面,上奧地利邦「勞工聯盟」(Arbeiterkammer)主席卡利奧爾(Johann Kalliauer)則嚴詞批評WKOÖ的興革建議。他認為奧國勞工的工作道德甚好,人力素質也不錯,企業主不應凡事只求提升產能而不照顧勞工身心健康。

卡利奧爾認為奧國「短期傷病假」不是產值不能提升的關鍵,長期而言奧國勞工請病假之平均日數係逐年遞減,真正問題在於「長期傷病假」如何有效加以控制,這有賴於勞資雙方共同努力。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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