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梅指出,統計資料顯示,前年及去年的違規開挖道路前十名,分別是台電、中華電信、衛工處、自來水處、水利處、公園處、神通電腦、捷運局、新世紀資通、交工處,台電蟬聯挖路違規冠軍,但民國九十八至一百年違規數合計第八名的新工處,去年違規次數竟然掛零。
陳玉梅表示,每次開挖都應申請一次道路挖掘許可證,但以新工處核發之100010225號許可證為例,其挖路期限長達三年,挖掘範圍為信義區全區道路,這樣的挖路許可證如同「金牌路證」,新工處承包商只要有這樣的十二張各區許可證,就可以在北市隨意濫挖。
新工處︰核可三年很正常
新工處挖管科長林慧忠回應,新工處的工作就是道路養護,依法不需申請道路挖掘證,但由於九十八年市府推動全民檢舉道路挖掘違規施工政策,為方便民眾辨識檢舉,新工處工程才掛上道路挖掘證,不過由於道路養護與管線施工性質大不同,經檢討後去年將道路挖掘證與維護施工證分開以做區別,因此去年的道路挖掘違規統計新工處已在名單中排除。
林慧忠說,與承包商的契約通常養護期與驗收改善期分別都要一至兩年,因此核可三年的施工期很正常,另全區路證是便於區公所與新工處在接獲民眾撥打1999專線反映問題後,能即刻前往維護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