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分院昨天下午開準備庭,黃枝成哽咽地說,打傷謝宜萱是個人情緒管控有問題,願接受審判,未來會持續行善,希望法官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黃枝成的律師林國泰也指出,黃除承認犯罪事實,也辭去代表及主席職務,捐款及復康巴士、登報道歉,積極改善與原告、相關人士關係,做到法官要求的「修復式正義」,且交重保並限制住居,已無續押必要,後續將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
歷經三個半小時審理,審判長謝志揚以孟子「雖千萬人,吾往矣」告誡黃枝成時時刻刻自省,以確實悔過的心接受法律制裁,最後以五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須遠離謝宜萱住處、工作場所一百公尺以上,每晚到吉安分局吉安派出所報到。本案將於三月七日二審宣判。
黃枝成去年六月率代表團赴中國訪問,與司機李志興共同傷害同行女市代謝宜萱,被判刑二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遭收押至今已七個半月。期間,黃枝成的妻子透過前花蓮縣長謝深山向二審承審法官賴淳良關說,賴迴避並上報司法院,司法院所屬的「司法周刊」在二月七日出版的刊物中公布請託關說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