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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傷害案二審 黃枝成交保

中央社/ 2013.02.19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9日電)前花蓮市民代表會主席黃枝成教唆傷害花蓮市代謝宜萱案,花蓮高分院今天開庭審理後,裁定黃枝成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花蓮市民代表會考察團於去年在大陸參訪期間,黃枝成涉嫌教唆市代會司機李志興毆打謝宜萱成傷,謝宜萱返台後提起告訴,涉案的黃枝成遭羈押禁見,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後,黃枝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並仍繼續羈押。

全案經上訴至花蓮高分院,院方於今天下午召開辯論庭,黃枝成當庭聲請交保、撤銷羈押,承審法官最後做出同意交保的決定,裁定黃枝成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法官同時列明附帶條件,要求黃枝成必須於每晚8時至9時前往轄區派出所報到,並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靠近謝宜萱住處和辦公處所100公尺以內,,也不得有騷擾謝宜萱等不法行為。

黃枝成的辯護律師林國泰表示,黃枝成按照院方所提示的修復式正義,積極改善與原告和相關人士的關係,院方同意交保的理由主要是因黃枝成有道歉和賠償的誠意和實際行為,而黃枝成的身體健康狀況欠佳也是因素之一。

關於賠償金額的問題,林國泰指出,對方曾提出天價的賠償金額,但這筆金額遠超過黃枝成能力所能負擔的範圍,所以賠償金額並未達成共識,不過黃枝成已提存新台幣500萬元做為賠償,這筆提存的款項已遠超過一般傷害案件賠償的金額,對方隨時都可以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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