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去年提出國民幸福指數概念,並請主計總處進行規畫,預計今年起,每年公布「國民幸福指數」。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幸福指數大致編制完備,規劃採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有關「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的11個領域和24項指標為依據。
例如攸關福祉的物質生活條件,包括居住、收入、就業等3大領域,及生活品質條件,包括社群關係、教育、環境、政府治理、健康、生活滿意度、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等8大領域。
除以國際為指標作為國際排名依據外,主計總處也會採取在地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