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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高階文官制度 試委取經

中央社/ 2013.02.14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考試院正在規劃高階主管特別管理制度,考試委員詹中原說,韓國高階文官制度中的「競爭性任命」精神,可供台灣參考。

這屆考試院積極推動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其中的重點包括「建構高階主管特別管理制度」。

曾赴韓國考察高階文官制度的詹中原說,韓國的高階文官制度由「年資制」改變為「以績效為中心」的制度,除了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及荷蘭外,亞洲國家只有韓國採用此制度。

他說,韓國將高階文官與一般文官分別處理,提升政府效能;而韓國高階文官制度中「競爭性任命」的精神,可供台灣參考。

詹中原說,韓國高階文官任用具「開放性及競爭性」,其中,20%的職位對私部門(例如三星、現代)公開選拔;30%的職位從其他公務機關召聘而來;50%的職位則由各部會自行決定。

他說,韓國高階文官候選人列入人才庫,各機關首長可從中取才,能被選上的高階文官,會給予「大力的鼓勵、大力的榮譽」,「等於是頭上就刻了大大的『榮譽』兩字」。

詹中原認為,「薪俸、考績、退場機制」是特別管理制度的心臟,薪俸一定要與非此制度內的人員差距拉大,否則難逃鐵飯碗齊頭平等的傳統人事弊病。

他說,高階文官,專屬的考績制度也有其必要,但也應思考以年度考核的合約為基礎,傑出考核結果可配合快速陞遷及績效獎金機制,至於考績不適任的人,則轉任調節性職務,並離開此一特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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