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判刑7年2個月
男子蔡聰明委託人介紹婚姻被騙,損失數萬元,屢次向對方追討均被拒,因而心有不甘,去年7月5日決定前往二崙鄉討債,由於一人獨往,勢單力薄,隨手攜帶一把檳榔刀。
蔡男騎機車行經西螺鎮埔心路時遇上紅燈,路口停滿機車,他按喇叭要求前方也是騎機車的黃姓婦人讓路,但黃婦因前方有車擋住,動彈不得,未依蔡聰明要求移車,蔡怒急攻心,拿起檳榔刀從背後刺入被害者,即騎車揚長而去。
被害人被緊急送至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刀傷深3公分,合併右側氣血胸,因缺氧性腦病變,目前仍無意識,已呈現植物人狀態。
判決書指出,蔡聰明與被害人並不認識、但因當時滿腦子想要債討回公道,充滿憤怒,為洩憤而犯案,有殺人動機,惟被告合於自首規定,得減其刑,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2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