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表示,本開發案之附屬事業可依都市計畫等相關法令規劃使用,如購物中心、娛樂設施、企業總部辦公大樓、國際觀光旅館、餐飲服務業等複合型商用不動產。期望透過BOT模式引進民間資金投資興建及營運,達成滿足信義計畫區觀光遊覽之大客車停車需求、促進市有土地利用、挹注市府財政收益、強化信義商圈發展及提升社會經濟效益等目的。
財政局表示,本案權利金採固定權利金方式計收,底價訂為新臺幣180億元整,興建期間土地租金為當期公告地價總值1%,營運期間土地租金為當期公告地價總值之3%,甄審作業程序包含資格審查、投資計畫書評審及權利金比價。其他有關本案件之申請人資格及投標規範等詳細內容,敬請參閱本案申請須知。
本案訂於民國102年6月10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有興趣參與本案申請人請至財政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購買申請須知。另本案申請須知附件二至附件十六之電子檔,置於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首頁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區之檔案下載次層項目土地開發項下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