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3歲的劉男,因懷疑馮女和其他男人交往甚密,且發現兩人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處有其他男子的衣物。
檢方表示,馮女也不滿劉男將生財工具機車變現,兩人在去年12月22日晚間,於租屋處發生口角後,各自回到房內休息。
起訴書指出,劉男想和女友求和,未料進入女友房間卻再度遭斥責;劉男一氣之下,回房拿野外求生刀和內建電擊的手電筒,再度回到女友房間。
檢方表示,劉男進房後,隨即砍殺女友頭部和頸部等處,甚至電擊女友,導致她身中73刀當場身亡;劉男為確保女友死亡,再以膠帶綑綁女友手腳和眼鼻。
劉男殺死女友後,先丟棄身上衣物,再開車到基隆某停車場,欲從12樓跳樓自殺,劉男途中並打電話給胞姊說,「他想解脫,反正有人也解脫了」,經胞姊報警,警方循線找到劉男並將他送醫。
劉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劉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