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法官,外人也很費解,做女婿的通常會給岳父面子,這個女婿怎會這麼不留情面?
原來,女婿張某在96年娶了中國籍的妻子路女,後來2人分居,案發時,正在談離婚,難怪女婿說告就告,甚至拒絕調解,絲毫沒有轉圜空間;至於夫妻所生的女兒,目前跟母親同住。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3日上午10點半,61歲的路姓外公騎單車,後座載著外孫女,沿大觀路往館前西路行駛,祖孫沿途兜風聊天,倒也其樂融融,行經大觀路地下道,外公奮力踩踏,前煞車不知為何卻突然卡住,導致祖孫雙雙跌下車。
外孫女摔車後一度昏厥,路姓外公則沒事,救護車趕到時,外公見外孫女已甦醒,且既是自摔,又沒有肇事者,就讓救護人員包紮外孫女傷口後,祖孫倆自行離去;幾天後,女婿發現女兒受傷,而且傷口化膿、感染,憤而告岳父。
警方約談翁婿,路姓外公對外孫女受傷感到抱歉,面對女婿堅持提告,十分無奈;張男氣憤地說,摔車後,岳父沒有馬上將女兒送醫,傷口還隨便包紮,導致女兒右下肢外傷併發細菌感染,且他正與妻子談離婚,堅持不撤告。
檢方將外公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閱卷後,特地請書記官撥電話給女婿張某,問他是否願意調解,張男表示不肯。
法官審酌外公坦承犯行,且非惡意犯案,只是他明知單車不能載人,還讓外孫女上車導致受傷,有因果關係,故判罰金。案發後,外公已返回中國,他女兒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