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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敬老愛心卡」限本人使用搭配身分證明文件乘車

大成報/ 2013.02.05 00:00
【大成報記者范貴香/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為照顧設籍桃園縣65歲以上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的福祉,自98年開辦「敬老愛心卡」電子票證,並採記名卡片方式辦理,其使用僅限65歲以上長者及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迄今已有超過12萬人次提出申請,縣府每年皆編列經費補助乘車費用。

近期客運業者發現有民眾冒用「敬老愛心卡」搭乘公車,已違反法令,客運業者已加強稽核使用「敬老愛心卡」乘車者之身份,65歲以上長者攜帶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者請帶身心障礙手冊,供客運駕駛員查驗。若卡片非由持卡者本人使用,客運業者將予以查扣移交桃園縣政府社會局查核,經查屬實者,卡片持有人將被停權1年,若為累犯將加重停權期間。

為免自身權益受損,請卡片持有人務必保管好自己的卡片,不要將卡片借給其他人使用。另外,若卡片上的照片及姓名已模糊不清,記得要去更換新卡,讓駕駛員可以直接核對照片,減少核對身份證件的時間。也讓「敬老愛心卡」的乘車補助經費能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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