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指出,日本車輛公司去年10月14日依契約規定,完成第1批16輛出廠測試,並在10月18日正式發函通知台鐵,同時檢附「型式測試報告書」、「列行測試報告書」及「出廠測試報告書」。
台鐵說,經確認有關行車安全部分都符合契約規範規定後,才同意交車,普悠瑪號列車去年10月21日裝船,25日運到台灣。
另有媒體報導台鐵赴日監造人員建議不出廠部分,台鐵澄清,是監造人員在檢查第1組車過程中,依契約規範提出缺失待改善項目,如標誌貼錯、點字遺漏等。
台鐵說,因相關缺失都不屬影響行車安全的重要項目,且日本車輛公司已在去年10月12日函文,承諾改善,而這些缺失也正辦理改善中。
台鐵表示,為確保普悠瑪號列車在設計、製造、測試與保固等各階段,都能符合採購規範及系統安全,由第3獨立驗證與認證公司(IV&V),執行獨立而公正的驗證與認證。
經過測試,日本車輛公司已在1月30日,針對16輛普悠瑪號列車,開立「營運安全證明文件」。
台鐵說,等IV&V核發營運安全文件後,可確保行車安全無虞,普悠瑪號列車就可加入營運。
台鐵預先規劃普悠瑪號2月6日上路,預計IV&V在4日可以核發營運安全文件。1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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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普悠瑪號運抵台灣,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