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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礦產權利金徵收 增近8成

中央社/ 2013.02.02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日電)經濟部礦務局表示,去年因天然氣與凝結油等礦產品生產量及場交價格皆同步上揚,總體礦產權利金徵收額達5億9109萬元,成長78.69%。

礦務局表示,礦業法第54條及礦產權利金收費辦法等相關規定,各礦場所開採礦產物,每年分上下2期徵收礦產權利金,而計算方式是以礦產物生產數量、礦產物價格及繳納比率三者的乘積計算。

其中,繳納比率依礦產權利金收費辦法規定比率徵收,礦產物生產數量參考礦業權者申報礦業簿副本的數量。

礦務局指出,102年礦產物的場交價格調查作業將進行,以作為核算礦產權利金徵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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