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指出,以殺害男童王昊的主嫌劉金龍改判三十年刑期計算,國家竟要為劉付出六十一萬元保費,將提案修法讓受刑人自行負擔健保費。但衛生署及法務部都持保留態度。
要受刑人自負 法務部及衛署都保留
衛生署健保小組組長洪碧蘭及法務部矯正署專員唐世洲均表示,如果要改由受刑人自行負擔,實務上有難度。洪碧蘭並表示,受刑人未納入健保前,法務部就有編列預算提供受刑人醫療照顧,納入二代健保後,原本經費移轉來繳納健保費。
邱志偉指出,以民國一百年全台灣約六萬六千多位受刑人,原本過去受刑人未享有健保補助,今年二代健保實行後,法務部還需全額幫受刑人給付保費,以每人每月一千六百八十四元計算,全年度經費高達十二億。
邱志偉表示,如果劉金龍確定要服三十年刑期,國家將為他付出六十一萬元健保費,完全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他要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與「監獄行刑法」,除讓受刑人自行繳納健保費,更要求受刑人的作業收入應優先扣除健保費。
高教工會也抗議,經試算發現,大學兼任教師與助理的薪資所得都會遭扣二%補充保費,靠鐘點費收入的兼任教師若月入三萬多元、保費得繳一千三百九十九元,但月薪九萬兩千一百元的受僱者也才繳三千三百五十七元,既不合理,更讓這群教師與助理好像被剝兩層皮。
高教工會指出,因許多大學未幫兼任教師與助理投保健保,只能以「地區人口」投保,只要單次給付達五千元以上,都會被視為業外收入、全得繳二%補充保費。高教工會呼籲,校方應以「學期」為單位為兼任教師或助理加保,寒暑假也不應間斷。
健保局官員表示,這是兼職教師與學校雇主間的爭議,應請求勞政單位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