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97年至100年度苗栗垃圾焚化廠回饋金累計總額達129,457,986元,依比例分配給竹南鎮64%(含指定使用於海口里4%)、後龍鎮20%(含指定使用於海寶里4%)及造橋鄉16%(含指定使用於談文村4%),本次會議各鄉鎮除保留部分回饋金至103年度執行,其餘均已在這次會議提出經費執行計畫,並經委員審議原則通過。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本縣垃圾焚化廠回饋金經本次會議審查後,可望於近期將回饋金撥付於回饋區各鄉鎮公所,也期望受回饋之各鄉鎮公所能儘速依回饋金使用計畫書內容執行,俾利提升回饋區地方民眾之生活環境、醫療保健或教育文化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