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淵就是不認罪 家屬火大
保全員周國隆的媽媽周吳來有,昨趕到法院聆判後,流淚用台語痛罵「我要他一命抵一命,他要被判死刑,我才會歡喜啦!」哥哥周世田說「就算判王淵死,弟弟也回不來」,雖願接受判決結果,但無法接受王淵不認罪。
台大實業坊PTT的八卦版上,有網友對判決感到不滿,聯想到去年台南遊藝場10歲男童割喉命案,凶手落網後說「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網友諷刺指出王淵一審未判死「不意外」;另有網友諷刺說「鞠個躬,也可以改判30年」,從虐死男童案的二審判決結果來看王淵案判決;但也有網友認為「法官會這麼判自有考量,最好看過判決書再評論」。
法官:判決考量國際公約
合議庭表示,能深刻體會家屬心情,並非畏懼廢死聲浪才未判死刑,是考量國際公約等國內法,才決定判無期徒刑;此案會依職權上訴。
檢方指控,王淵犯下94年12月8日台企銀南京東路分行、96年4月20日合庫中山北路分行及去年3月26日台企銀南京東路分行等3案,共得手4086萬元;檢方認定他在合庫搶案中擊斃保全員周國隆、槍傷郭智偉,並把贓款交給林香蘭,以買車及購屋等方式洗錢。
王淵落網時承認犯下3案,但他得知被收押的女友林香蘭交保後,供詞開始避重就輕,翻供否認犯下合庫殺保全搶案。
王淵還辯稱警察刑求,並說犯案槍枝是朋友「小飛」96年交給他抵債的,指控是「小飛」犯案,表示案發時他到健身房簽約,不在案發現場。但王淵始終無法交代「小飛」和業務員的正確姓名,法院勘驗偵訊錄影帶後,也認定警方沒有刑求。
王淵涉及3案,合議庭召開量刑辯論,家屬和檢方都建議判王淵死刑。法院也認為3案都是他幹的,王淵雖造成1死1傷,但他看到保全員受傷倒地後,未再施暴,主觀上屬於「不確定殺人故意」,不是最為殘忍的故意直接殺人,故未符合兩公約「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的判死條件,因而決定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昨提訊王淵出庭,合議庭問他意見,他只說「合庫案不是我做的,為什麼判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