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013年1月31日電)財政部今天宣布,「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2月1日生效實施。財政部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生效後,將帶來4大效益。可透過雙方海關聯繫機制,解決通關問題;推動專業技術合作,便捷貨物通關作業;相互提供走私情資,打擊走私不法;開啟兩岸海關合作,促進國際關務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