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搶演練中,由竹北分局員警飾演之兩名歹徒模擬實際案例中歹徒作案之模式,兩人騎乘重機車至銀行現場,分別持刀、槍進入營業大廳行搶,持槍歹徒在旁把風,另一名持刀歹徒跳入櫃台喝令行員交出現金;隨後因行員按下警鈴,轄區派出所線上巡邏員警接獲通報即迅速抵達並將嫌犯壓制在地逮捕,在外接應之持槍共犯見狀即逃離現場,經由本局發動攔截圍捕後亦順利將其逮獲,本次演練圓滿結束。
演練結束後隨即召開檢討會,慰勉演練出力人員,及就圍捕技巧和過程進行檢討。另因應春節即將到來,局長陳銘政特別在會中呼籲各金融機構業者及民眾,應注意做好下列防搶(盜)範安全措施:
一、金融機構業者部分:
1、有關大額現金之運送,如未購置運鈔車,應委請僱用保全公司負責,如有必要,亦應聯絡轄區分局派員護送,以維護運鈔安全。
2、在營業廳外入口或四周加設監視攝錄影機,並於存提款櫃台上設置柵欄等防搶設施。
3、加強防範盜、竊之維護設施以及舉辦員工自衛演練,強化自身防衛能力,俾利日後案件發生立即反應,共同遏止搶案之發生。
4、印製張貼各種防搶、防盜警語宣導。
5、加強駐衛警及員工辨識發現歹徒之能力,對下列可疑現象尤應提高警覺並即時秘密通知警方查處:
(1)入內不洽公而逗留或找人攀談者。
(2)假裝填單,卻不辦理手續,而窺視他人填單者。
(3)於金融機構連續出入多次,做各種手勢暗號或說些異於常理之密語、且行跡可疑者。
6、對於營業場所之安全維護設備(包括監視錄影及自動報警系統等設備)應定期實施測試及保養,確保堪用。
7、與鄰近商家或住戶等建立聯合互助體系(如裝置連鎖警鈴或警示燈於室外)。
二、民眾部分:
1、駕駛汽車時應隨手將門鎖按下,並關上門窗,以防歹徒趁停車時或遇紅燈暫停時行搶。
2、騎乘機車時,不可將皮包、物品放置於機車前籃、後箱或吊掛於把手。
3、婦女攜掛皮包,應靠邊走,靠左邊走時,皮包攜掛左肩,靠右邊走時,攜掛右肩,並用手握緊。
4、提存款時,應防範被盯哨,尤其獨自一人至提款機取款時,更應注意周邊是否有可疑人物伺機搶奪或扒竊。
5、對於在逃之重大逃犯,如有發現或訊息,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