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屬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既存違建,或既存違建依原規模無增加高度或面積修繕行為,得予以拍照列管;另84年1月1日以後及施工中新違建,則依規定查報。
慈濟內湖園區內建物,經全面勘查並比對83年航空照片顯影結果,查有部分無壁體之資源回收棚架屬新增違建,將依規定予以查報,其餘建物屬既存違建,按規定拍照列管。
建管處表示,會勘認定拆除違建,包括現場做資源回收分類工作的無壁體棚架與3座水塔,將在近期查報拆除。
建管處強調,會持續進行違章建築巡查,如經查屬新增違建,依規定查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