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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塞她嘴 當街狠揍同居人

自由時報/ 2013.01.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楊姓流鶯受不了同居人毒蟲劉明輝欺凌,提議分手,劉拿了10萬分手費,卻又賴著不走,楊女報警沒用,只好離家出走躲起來,不料在街頭被劉堵到,慘遭痛毆、嘴巴塞石頭,劉還恐嚇要追殺她、告訴她的家人她是「做雞的」,台北地方法院昨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判劉拘役110天。

判決指出,楊女收入大多被38歲的劉某討去買毒,劉還常對楊女暴力相向,楊女去年9月初提議分手,劉假裝同意,索討10萬分手費,拿了錢依約搬走,5天後卻又跑回來,逼迫楊女交出鑰匙繼續收留他。

去年9月28日,楊女就曾經報警指控劉家暴、傷害,但劉事後恐嚇她:「要用針線把妳的嘴縫起來」,恐嚇楊女撤告,使劉獲得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

還恐嚇曝光她「做雞」

10月15日楊女難忍劉的暴行,離家出走,另覓隱密處居住,劉連傳多則恐嚇簡訊,揚言要向其家人揭露她的職業,還要追殺她。

4天之後,劉在西昌街遇到楊女,劉持隨身攜帶的電擊棒,脅迫她不准逃,逼問落腳處,呼她一巴掌,用石頭往她嘴裡塞,要強拉她回住處,楊女死命掙脫,向店家求救,劉又追打重擊她頭臉好幾拳,由於萬華警分局近在咫尺,劉不敢久留而跑開,警方隨後到楊住處起獲電擊棒送辦。

北院考量劉犯後表示悔意,向楊女道歉並達成和解,也向法官承諾不會再犯,法官以2件恐嚇罪、1件妨害自由罪,合併判處拘役110天,可易科罰金1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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