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保證實質薪資不縮水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強調,行政院勞保改革方案有很大爭議,送到立法院後還會有變數。他認為,若只考慮給付率與勞保費率,不能解決勞保龐大潛藏債務的問題,應從勞保基金財務績效改善上著手。
邱駿彥說,就算從調高勞保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著手,但若基金操作不如預期,就算政府掛保證也沒用,以台灣目前的財政而言,能否應付得來可能都成問題。
邱駿彥表示,以台灣目前薪資停滯的情況來看,勞保費率往上漲,會造成資方不願增加成本、勢必轉嫁勞工,結果勞工還沒退休,薪水就先被轉嫁而縮水。政府不應只是保證勞工拿得到錢,還要保證勞工實質薪水不會因這波改革而減少。
給付兩方案不符合保險原則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依照行政院提出降低給付率甲案,甲案初期維持一.五五%,待領取年金數額超過一次給付的次月開始,按原領數額七折發給,但人通常是年紀越大越有用錢需求,甲案卻是反其道而行。至於乙案更不可思議,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維持一.五五%,三萬元以上則為一.三%,投保薪資越高、貢獻勞保基金越高,結果領得卻變少,不符保險原則。
成之約認為,正確的改革方向應維持所得替代率不要改,但可從費率提高或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期間來改革著手。否則,依照行政院方案,只能維持卅年,卅年後少子化、高齡化更嚴重,並不是可長可久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