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30)日公布了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有關軍職人員的部分,變動最大的是退役年限,可能考量職務性質,延長1至5年的役期,此外過去常見的升官隨及退伍的陋習,也將進行改革。
行政院上午公布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國防部次長孫玦新、行政院政務委尹啟銘、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等一字排開,替大家解釋改革方向。
有關軍職人員的部分,最大的調整就是請領條件,過去為服役20年或服役15年滿60歲2項標準,未來調整將適度調整,將、校級軍官可能因職務需求延後退休1至5年。至於原先月退金起支年齡及條件則未調整,主要的原因,江宜樺表示是為了配合募兵制,因此給予較好的條件。
此外,給付公式也進行調整,新舊制的計算公式不變,但退休金計算基準,改採本階最後3年之平均年俸,如果該階的服役時間未滿3年,將以次一階最後3年做為計算標準。
江宜樺說,這樣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升官隨即退休的情況再次發生。舉例來說,如果軍官從上校升為少將,在沒做滿3年的情況下退休,還是以原先上校的薪資來做計算。
至於改革後的退除所得,少校20年薪資71135,至109年所得為42100,所得替代率為59%。
中校24年薪資76615,至109年所得為58925,所得替代率為77%。
上校28年薪資92591,至109年所得為81287,所得替代率為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