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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蘭淚訴「錢交彭愛佳 是想交棒」

中時電子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3.01.30 00:00
林益世母親沈若蘭昨日淚灑法庭,久久不能自已。她說,當初把兒子轉交的陳啟祥的錢,會交給媳婦彭愛佳,是覺得媳婦很能幹,當成女兒來疼,「我很喜歡她,年紀大了,想要交棒」,所以才請兩個弟弟、媳婦幫忙保管林益世的錢,沒想到會害到他們。

沈若蘭公開讚許媳婦,還說想把掌管家中金錢的大權交棒給彭愛佳,以具體行動打破婆媳不和的傳聞。

北院昨日首度讓沈若蘭、林益世母子,各以證人身分,就陳啟祥行賄六千三百萬元,接受檢辯詰問並對質。二人對沈若蘭是否知道錢來自陳啟祥,以及為何給錢說法不一致。

沈若蘭說,林益世在九十九年間,大約分兩三次拿錢給她,不知道錢的來源,也不知共拿多少錢給她,更不知道先拿新台幣、後再給美金。

沈若蘭表示,兒子交錢給她時,有說是選舉用的錢,家裡的錢都是她在保管,所以習慣性選舉的錢不能動用,但後來部分錢拿來助選使用。

檢察官質疑到底有多少錢用來選舉,沈若蘭一直說不清楚,頻頻以「不知道怎麼講」、「怎麼講我也不會說」,最後支吾其詞說錢進進出出,還是無法交代清楚。

檢察官進一步再問,既然過去把林益世交付的錢放在他的房間,為何這次特別把錢分別交給彭愛佳和弟弟沈煥章、沈煥瑤?沈若蘭邊說邊落淚,數度啜泣說不出話來。

沈若蘭還說,當時因選舉快到了,錢是選舉要用,不想和家裡的錢放在一起,除了媳婦,還找了兩個弟弟,請他們幫忙租用保險箱給她用,沒想到會害到他們。

沈說到這愈來愈傷心,審判長見狀,馬上命庭務員端開水、拿面紙給她拭淚,待她情緒平復才繼續詰問。

林益世作證時說,除了本案做選民服務,沒跟人收過錢。他在偵查中會說,當初曾告訴母親,有幫過陳啟祥的忙,因此陳拿錢來道謝,只是順應檢察官一再的詢問。實際上,他沒有告訴母親錢的來源,也沒有與母親說過這是促成地勇與中聯、中耀合作關係,陳啟祥拿來謝謝。

林益世還說,除本案外,他基本上在做選民服務時,沒有跟人家收過超過一千萬以上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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