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將近,不少人趕著忙辦年貨,店家為了吸引消費者上門,行銷活動五花八門,不過有時候創意過頭,恐怕觸法!台中市府26日在天津街舉辦年貨大街活動,結果有民眾發現,有攤商將狗狗作為抽獎獎品,恐怕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可以開罰最高二十萬元。
該攤商業者推出「二十元抽紅包」活動,在大街上使勁叫賣,「抽紅包,有機會將小狗帶回家!」藉此吸引民眾目光,有人就因為看見小狗的可愛模樣,決定走過來試試手氣,小狗則是被列為「頭獎」。
中市動保處表示,由於是營利對價關係,該攤商沒有具備販售寵物執照,恐已違反《動保法》,28日就已經派專員前往勸導,且要求將小狗「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