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局統計資料顯示,去年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罰鍰案件達882場次,以未提供符合標準的安全衛生設備475件最多,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另裁罰第2高為原事業單位未負起統合管理義務設置協議組織、工作未連繫調整及工作場所未巡視等事項達422件。
勞動局表示,和民國100年裁處事件的740場次相較,增加19%,呼籲雇主應加強安全衛生設施及設備,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勞動局分析說,裁罰未提供符合標準的安全衛生設備案件,其中以高2公尺以上開口未設相關防護設備占77.8%奪冠;次為作業人員未正確戴用安全帽占11.5%;再次為高1.5公尺以上場所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占5.7%,而未使用符合規定合梯占1.8%。
勞動局長陳業鑫表示,為有效降低職災,已令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查察,若發現違反規定者,都將依法停工或罰鍰;若事業單位發生職災,除停工外,將處以罰鍰及從重處分,盼業者確實做好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以免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