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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泡麵「吃重鹹」 知名品牌鈉標示違規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3.01.29 00:00

泡麵口味多樣,在冬天吃上一碗更是暖呼呼,但是得當心攝取過多的「重鹽高鈉」。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泡麵,結果有6件泡麵鈉含量標示值與檢驗值不符,其中不乏知名大廠的熱銷泡麵。

台北市衛生局進行市售「泡麵」產品鈉含量標示調查,共抽驗35件泡麵,檢驗結果有6件泡麵鈉含量標示值與檢驗值不符。在6件違規的泡麵中,除了「公仔麵(雞蓉味)」標示值高於檢驗值以外;其他5件產品包括「統一麵肉燥風味特大號」、「三養辣香菇味拉麵」、「唯一麵泰式酸辣湯麵」、「老鍋肉燥風味米粉」、「正統台南担仔麵」標示值均低於檢驗值(≦20%)。

衛生局表示,標示值與檢驗值不符易使民眾誤判鈉攝取量,均已通知業者改正,不符規定產品,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標示責任廠商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國人鈉攝取量過高,並提供消費者判斷與選擇,行政院衛生署於「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中,強制要求業者於包裝食品標示「鈉」含量,而公告標示基本項目,包括「蛋白質(公克)」、「脂肪(公克)」、「碳水化合物(公克)」、「熱量(大卡)」及「鈉(毫克)」,規定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為±20%。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如果攝取過多鈉,容易造成水腫,進而引發高血壓,也會增加腎臟的負擔,國人每日鈉的攝取量以不超過2,400毫克,即6公克食鹽或1茶匙的食鹽為原則。

市售泡麵產品鈉含量普遍有偏高的問題,以本次調查結果,檢出鈉含量最高檢驗值1,680mg/70g,外包裝標示1,500mg/70g,換算只要吃上1.5杯、鈉攝取量2,520毫克,就已超過1天2,400毫克的建議量。

因此,衛生局建議,吃泡麵時,應減量添加調味包或少喝泡麵的湯,以降低鈉的攝取量。選購市售食品時,也應注意外包裝營養標示的鈉含量,日常生活中多食用新鮮食材,並避免使用鈉含量高的食品,以維護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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