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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查泡麵含鈉量 1成7標示不符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1.28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1.28 涂鉅旻/台北報導

冬天吃泡麵對一些民眾來說是一大享受,但小心攝取過量的鈉!台北市衛生局專案稽查35款市售泡麵,發現其中6款泡麵的含鈉量與實際不符,不合格率達1成7;還有1款實際含鈉量比標示值高出2.7倍之多,台北市衛生局已令不符規定的業者改善。

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包裝食品應強制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熱量、鈉的含量,標示值的誤差允許範圍則為正負20%。

衛生局指出,35件泡麵之中,有6件泡麵的鈉含量標示與檢驗質不符,標示與實際鈉含量差距達20%以上,包括「統一麵肉燥風味特大號」、「三養辣香菇味拉麵」、「唯一麵泰式酸辣湯麵」、「老鍋肉燥風味米粉」、「正統台南担仔麵」等5件產品「以多報少」,產品含鈉量標示值皆低於檢驗值,其中「老鍋肉燥風味米粉」的含鈉量檢驗值為1362mg/85g,外包裝卻標示為496mg/85g,檢驗值比標示值高出2.7倍。此外,「公仔麵(雞蓉味)」則是標示值高於檢驗值,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標示與實際不符,恐使民眾誤判。

對於不符規定的產品,衛生局表示已要求業者改正,而不符規定的產品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或第19條第1項規定,可依該法第33條第3款或第32條第1項處分標示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根據該調查結果,多款泡麵的含鈉量動輒破千,以「東洋杯麵-醬油風味」為例,總重70公克的產品含有1680公克的鈉,只要吃1.5碗,就超過國人每日鈉攝取量2400毫克的標準。衛生局表示,如攝取過量的鈉,恐引發水腫、高血壓,造成腎臟的負擔,因此選購泡麵時,除需注意外包裝營養標示的含鈉量,食用時應減少添加調味包、少喝湯,才能確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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