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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90制115年實施 立委:拖太久

自由時報/ 2013.01.2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證實,公務人員月退休金改為「九○制」(年資廿五年、滿六十五歲或年資三十年、滿六十歲可領月退金),將接續在一百一十年實施「八五制」(年資廿五年、滿六十歲或年資三十年、滿五十五歲)後分五年過渡期,也就是一百一十五年才實施「九○制」。

陳其邁:財政近懸崖 不能假改革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痛批,銓敘部根本是「假改革」,政府已面臨財政懸崖,改革已刻不容緩,竟要等十三年才延後月退起支年齡,實在太離譜。

陳其邁說,尤其現在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高達九成,實施「八五制」仍可於五十五歲領月退金,而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不到六成,卻須等到六十歲,才能領勞退新制月退金;一百一十五年起,勞工更要等到六十五歲才能領勞保月退金,公務人員就算一百一十五年實施九○制,仍可在六十歲領月退金,還是很不公平。

公務人員退休法訂定一百年起由七五制分十年,逐年過渡為八五制,也就是一百零一年為「七六制」,一百零二年為「七七制」,直到一百一十年才全面實施八五制;在現職所得與退休所得相差無幾之下,許多公務人員一到可退休年齡,紛紛提前退休,一百年、一百零一年爆發退休潮。

考試院長關中日前表明將推動九○制,希望於一百零五年立法通過,並指實施九○制可讓公務人員「延後退休」,減輕退撫基金的財務負擔。

對於如何實施九○制,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面對記者詢問時證實,九○制將接續於一百一十年八五制實施後,再分五年過渡期逐年實施,一百一十五年全面實施九○制。

銓敘部也規劃,月退休金延後支領只針對一般人員,警察、消防、醫護等危勞工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不會延後。

立委陳其邁指出,退撫基金已面臨沉重虧損壓力,而十八%優存利息也將於一百零四年進入高峰期,政府已到了財政懸崖,銓敘部竟規劃十三年後才實施九○制,已是緩不濟急;顯示馬政府的改革方案根本是「玩假的」,誠意不足。

許忠信:避免搶退潮 應一步到位

陳其邁說,退撫基金退撫支出負擔沉重,必須儘速處理才能健全財務,尤其現在民氣可用,更應趕快改革,不能一再拖延;他研判,銓敘部應該是遭遇來自內部的強大阻力,才會延後九○制實施時程。

台聯立委許忠信表示,一百年起由七五制分十年過渡為八五制,已在一百年、一百零一年產生「搶退潮」,許多公務員五十多歲就搶著退休;因此,實施九○制必須「一步到位」,否則又會出現「搶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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