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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匯先行 人民幣理財指日可待

中央商情網/ 2013.01.25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13年1月25日電)大陸人民銀行今天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簽署業務清算協議,兩岸貨幣搭橋往前邁進一步;預期農曆春節前,人民幣存、匯業務可望上路,未來人民幣基金、債券等在台銷售,指日可待。

回顧「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去年8月完成簽署,雙方遴選出台灣銀行上海分行為大陸地區的新台幣清算行,中銀台北分行為台灣地區的人民幣清算行後,人民銀行今天與中銀台北簽清算協議,訂出拋補額度。

而中央銀行也同步修正「銀行業辦理外業務管理辦法」,外匯指定銀行(DBU)在中銀台北開立人民幣清算帳戶後,得開辦人民幣業務。

其中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的限額為2萬元。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的自然人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的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其中用途屬經常項目,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首席經濟分析師符銘財表示,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簽屬「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外匯指定銀行(DBU)農曆年前可開辦人民幣業務,渣打銀行估計人民幣存款占總存款比重1年內達3%至5%。

他表示,2015年時,人民幣存款占總存款比重將成長至1成,長期而言上看30%至35%。

符銘財指出,人民幣波動風險低,中長線看升,預期至2013年底,人民幣兌美元有機會升破1美元兌 6.10人民幣。

他認為,兩岸經貿往來密切,旅遊人次也增長;在經貿基礎下,人民幣在台具有流動優勢,台灣成為下一個人民幣離岸市場(CNT),相當的樂觀。

台灣銀行董事長劉燈城表示,台灣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發展不一定按照香港模式,「可以走一點近路」,快於香港。

他說,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大致可分四階段,第一階段為2004年開放個人零售業務,包括存款、兌換及匯款;第二階段是2007年的融資業務,包括給予特定機構在香港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債券。

第三階段為2009年的貿易結算業務,包括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第四階段為2010年的財富管理業務,包括人民幣計價的基金、股票、保單及結構型商品等。

他表示,銀行業者盼全面開放財富管理業務,在風險可控管下,全面啟動外匯指定銀行(DBU)開放人民幣理財業務,包括人民幣計價的基金、保險及各項金融商品,人民幣理財更便利,國人將財富留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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