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務人士 放寬入出境許可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013年1月25日電)內政部今天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包括放寬邀請單位的資格、核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的條件。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修法主要是為配合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活絡台灣經濟,促進產業布局並優化觀光提升質量。

由於大陸商務人士屬於高端消費族群,為使大陸商務人士往來台灣更為便捷,以刺激國內商機,促進產業經濟成長,希望藉由鬆綁大陸商務人士來台規定,吸引大陸人士來台商務投資,並創造高價值的外來消費。

移民署表示,新法放寬大陸人士在最近12個月內曾經許可來台從事商務活動達3次以上,或持經大陸地區機關出具有訪問或交流事由的證明文件,就可以申請核發多次入出境證。

此外,為了開拓大陸地區市場、扶持農業科技園區事業成長,符合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第2款所定的園區事業也可以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

除了修法放寬大陸商務人士來台規定外,移民署表示,已在去年12月建置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線上申請系統,邀請單位為年度營業額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的公司,就可以利用網路送件申請,只要3個工作天即可完成發證。

由於線上申請系統開辦以來,民眾利用比率仍低,因此移民署再次呼籲,線上申請除了大幅縮短發證時間,並落實節能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