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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妹 收3萬元只能摸手

自由時報/ 2013.01.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猜猜我是誰?」剝皮妹的老梗,害多少男客傾家蕩產,警方昨逮剝皮酒店主嫌林英宏,發現他指示剝皮妹,向被害人拿錢「若低於4萬,只能讓他摸摸手、親親嘴;超過5萬元才可上床」,旨在與男客建立「情誼」,萬一被逮,才能以情人身分脫罪,警方笑罵「心思歹毒,用心良苦 」。

中山分局去年10月接獲報案,指女子「小麗」來電,佯裝「曾見過面、裝熟」向被害人搭訕,囑他出面交錢,事後銷聲匿跡。

警方鎖定主嫌林英宏(32歲)位在桃園市慈文路的租住處,該集團去年5月曾遭破獲,為籌措交保金,林嫌再度下海行騙。

林嫌發現被警方盯上,指示手下打散,自己準備潛逃中國,警方被迫提早收網,在桃園機場緝獲正要通關的林嫌,再逮捕同夥林書任、周詩華等6人。

警方查出,落網的主嫌林英宏,曾要求剝皮妹,男客給的錢,若低於4萬只能摸手、親親嘴,超過5萬能做愛一次;警方指出,一旦剝皮妹與被害人發生關係,便向在中國的叩客集團發出「兒童樂園」代號,叩客集團就會一再於電話中提醒被害人「一夜恩愛」,誘對方陷入談戀愛的感覺,而這種方式,是為防範萬一被查獲,可偽稱雙方是情人,或女方只是前往應召;如此可避免觸犯刑責較重的詐欺罪,日後打官司時也較易於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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