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告】三洋電接獲志松投資等二十三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通知

中央商情網/ 2013.01.24 00:00
日  期:2013年01月24日公司名稱:三洋電(1614)主  旨:本公司接獲志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通知發言人:廖慎續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2/01/242.公司名稱: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月24日接獲志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名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安立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富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元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嘉晉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能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能率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瑞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怡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喬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李吳治、文方、王廣成、王潔德、劉華昌、鄭資盛、廖宜彥、陳怡秀、戴銀華、王壽祿、洪春麟等二十三位公開收購人通知,本次公開收購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月24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參與應賣之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為147,460,771股,實際成交數量為147,460,771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102年1月24日)後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即102年1月31日前),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2)方法現金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以掛號郵寄之方式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受委任機構之應賣人地址。前述現金對價計算方式,將扣除應賣人依法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千分之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應賣手續費(NT$ 40元)、銀行匯款匯費(NT$10元)或郵資(NT$ 25元),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1元之部分捨棄)。(3)地點: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1)時間:應賣股份將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前(含當日)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交割。(2)方法:已撥付入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將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80a-005448-9)撥付入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3)地點: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4樓。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