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同時也宣判李相得必須支付7億5千萬韓圜(約70萬1,600美元)的罰款,這些罰款與他向銀行和商人索取的賄款金額相同。
現年77歲的李相得,曾任6屆南韓國會議員,他是在去年7月11日遭檢方和警方依貪污罪名逮捕。檢方指控李相得在2007年至2011年期間,收受2家問題銀行--所羅門儲蓄銀行(Solomon Savings Bank)和未來儲蓄銀行(Mirae Savings Bank)負責人的6億韓元(約52萬5,000美元)資金,協助他們避免遭到審查與處罰。此外,李相得還收取商人提供的賄款,協助他們關說疏通。
南韓檢方認定李相得違反「政治資金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應檢方要求,對李相得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