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24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予以註銷本公司買回之庫藏股3.減資金額:9,710,000元4.消除股份:971,000股5.減資比率:2.0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66,29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2年2月24日